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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招

    更新于1天前 · 江苏宿迁浏览:2776收藏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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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报名中

   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
    (社招)

    根据工作需要,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 

   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    驾驶员1:31

    50周岁以下

    专业不限

    大专及以上学历

    其他要求:

    1. 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C1至A1等级

    驾驶证;

    2.5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历,无一般及以

    上安全事故、无酒驾记录、无犯罪记

    录,近三个计分周期内未出现扣满12分

    01

    情况(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三年无事故

    证明):

    3.认可岗位特性,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

    要。接受经常加班和出差,服从单位安排。

    4.最低服务期限3年。


    02一般管理岗1:3

    1.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。

    40周岁以下

    计算机类

    大专及以上学历

    2.最低服务期限3年。

    政策咨询电话:0527-84363506

    二、报考条件

   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    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品行。

    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    (四)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(具体详见《岗位简介表》)。

    1.报考专业。报考专业认定,以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为准。

    2.年龄计算。年龄50周岁以下,指197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;年龄40周岁以下,指1983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;

    年龄18周岁以上,指2006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。

    3.工作经历。“工作经历”计算截止时间:2024年11月。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证明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。

    (五)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,按国家、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    1.现役军人;

    2.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;

    3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
    4.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
    5.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;

    6.受过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,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;

    7.考生被认定存在“较重失信行为”未满3年的,或“严重失信行为”未满5年的,以及被列入《拒服兵役人员名单》、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(咨询、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—84338767);

    8.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;以及应聘人员与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;

    9.存在其他不得报考情况的。


    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
    (一)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

    1.职位发布

    通过迁宿迁直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和微信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聘岗位信息。

    2.报名方式及时间

    本次招聘的报名、资格初审和缴费,均采用线上方式。

    (1)网络报名

    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: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2:00。

    报名网址:登录“迁宿迁直聘网”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,点击首页“2024年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入口”。

    (2)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

    资格初审时间: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5:00;

    陈述申辩时间: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6:00。

    (3)缴费确认

   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、照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,报名费用为100元/人。完成缴费确认后,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。

    缴费时间:自简章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17:00。

    3.注意事项。报名和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:

    (1)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网上诚信报名协议,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,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(35×45毫米)电子证件照片(jpg格式,大小为500kb以下)。

   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    (2)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(工作日期间)可到报名网站查询(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)资格初审结果。

    (3)未进行缴费的应聘人员,视为报名未通过。

    (二)考试(具体内容和时间、地点另行公告)

    1.01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    (1)资格复审:报名成功人员同步进入资格复审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。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。

    (2)面试设置总分100分,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,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。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:3的,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,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成绩计入下一环节。

    (3)总成绩合算: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规则如下:

    总成绩=面试成绩*100%。

    (4)特殊事项说明

   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补充笔试环节。笔试内容: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,不指定辅导用书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聘计划数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,如出现第三、四名笔试成绩相同的,可并列进入面试。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在“迁宿迁直聘网”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和微信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发布。按照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60%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(若总成绩相同,取面试成绩高者)。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

    2.02岗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
    (1)笔试: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。

    (2)资格复审: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(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)。若人数不足1:3的,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完成后,面试通知书当场发放应聘人员。

    (3)面试: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,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(即面试总分的60%)为合格,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。面试时间及地点在“迁宿迁直聘网”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以及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发布。

    (4)总成绩合算: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规则如下:

    总成绩=笔试*50%+面试*50%。

    (三)体检和考察

    1.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总成绩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确定,仍相同的,另行组织考试确定)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体检人选名单在“迁宿迁直聘网”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以及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发布。

    2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

    3.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。考察参照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和岗位实际政审需求执行,个人信用、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,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。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。

    (四)公示与录用

    考察结束后,确定拟录用人员。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迁宿迁直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和微信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上进行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组织办理相关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采取劳务派遣方式,由宿迁产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。

   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,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。

    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阶段,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,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;录用后,2025年11月30日前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,招聘单位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    四、其他事项

    1.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录用等情况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,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  2.在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和公示环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。

    (1)自动放弃的;

    (2)应聘人员资格复审、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;

    (3)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;

    (4)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。

    3.在招聘各环节中,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在迁宿迁直聘网(https://www.qsqjob.com)和微信公众号【迁宿迁直聘网】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,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,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、电话提示。在招聘过程中,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,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。

    4.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。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有效性负责。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尚未录用的,取消录用资格;已经录用的,予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  5.对于本次招聘,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,请各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。

    五、咨询电话

    应聘人员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有疑问,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:0527-88858585(工作日9:00-12:00、14:00-17:30)。

    六、纪律与监督

   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、条件和标准,严禁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,对违反考试、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    七、本简章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

    政策咨询电话:0527-84363506

    监督电话:0527-84338503

   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0527-88858585。



   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  2024年11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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